14%苄·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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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%苄·乙

规格:
20克×300包

30克×200包

农药登记证号:PD20095460

登记证持有人: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

农药名称:苄·乙

剂型:可湿性粉剂

毒性及其标识:

 

总有效成分含量:14%
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
乙草胺10.5%     苄嘧磺隆3.5%    
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
作物/场所

防治对象
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

施用方式

移栽水稻田

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

40-56克/亩

药土法

 

使用技术要求:
1.本品应水稻大苗移载完全缓苗后,稗草1叶1心期前施药为佳,每亩用本品与湿润细土20-30公斤拌匀,全田均匀撒施。2.施药时水层3-5厘米,保水5-7天,此间可以补水,不能排水。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。

产品性能:
本品为苄嘧磺隆与乙草胺复配的混合制剂,用于水稻移栽田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

注意事项:
1.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。2.本品只适宜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(30天以上秧龄)移栽田使用,不可用于秧田、抛秧田、小苗移栽田、两段育秧田、病秧苗田、漏水田、制种田等。3.多雨地区注意雨后排水,排水不良地块,大雨后积水会防碍作物出苗,出现药害。4.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,也不能用来浇灌蔬菜。5.施药时要注意防护,如戴口罩、防护冒等。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6.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,应作统一处理。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体。

中毒急救措施:
本药剂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性。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;如不慎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;皮肤接触时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;如有误食可催吐,并随带此标签速去医院诊治,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
储存和运输方法:
1.本品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通风处。远离火源、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;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化肥等同贮同运。2.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。3.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.0米,装卸时轻拿轻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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