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0%吡虫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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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%吡虫啉

规格:
3克×1000包

50克×100包

100克×50瓶

农药登记证号:PD20111296

登记证持有人: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

农药名称:吡虫啉

剂型:水分散粒剂

毒性及其标识:

 
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
吡虫啉70%    
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
作物/场所

防治对象
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

施用方式

甘蓝

蚜虫

1.5-3克/亩

喷雾

 

使用技术要求:
1、防治菜蚜在蚜虫发生始盛期喷药防治,注意喷雾均匀。 2、施药时应选早晚气温低、风速小时进行,晴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,气温高于28度时应停止施药。 3、本品对瓜类、豆类等作物较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。

产品性能:
本品为一种内吸性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持效期较长,对刺吸口器害虫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
注意事项:
1.不宜在强阳光下喷雾使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 2.施药间隔期10天,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 3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4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鸟高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理施药器具。 5.施药时要注意防护,如戴口罩、防护帽等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。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,应作统一处理,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体。 6.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

中毒急救措施:
本药剂对眼睛、皮肤有轻度至中度刺激性。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;如有误食,清醒者可催吐,并随带此包装速去医院诊治,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
储存和运输方法:
1.本品应存放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食品、饲料、饮料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 2.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。 3.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.0米,装卸时轻拿轻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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