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%苯甲·丙环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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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%苯甲·丙环唑

规格:
10毫升×500包

20毫升×400包

100毫升×50瓶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农药登记证号:PD20140339

登记证持有人: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

农药名称:苯甲·丙环唑

剂型:悬浮剂

毒性及其标识:

 

总有效成分含量:30%
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
苯醚甲环唑15%     丙环唑15%    
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
作物/场所

防治对象
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

施用方式

水稻

纹枯病

15-20毫升/亩

喷雾

 

使用技术要求:
1、预防纹枯病,穗前5-7天用药,间隔10-14天后(即齐穗期)施第二次。均匀喷施,喷足水量。 2、治疗用药应在发病初期(发病株率10%-15%)第1次喷药,隔7-10天再喷施一次,共施药2次。 3、用药期间田间正常管理。

产品性能:
本品是一种是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广谱杀菌剂,对水稻纹枯病,有较好的治疗效果。

注意事项:
1.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,其安全间隔期为28天。 2.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物质混用。 3. 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吸烟或饮食。 4.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,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,避免影响鱼类或污染水源。 5.施药时要注意防护,如戴口罩、防护冒等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。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,应作统一处理,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、河流等水体。

中毒急救措施:
本药剂对眼睛、皮肤有刺激性。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;如有误食可催吐,并随带此标签速去医院诊治,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
储存和运输方法:
1、密封后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 2、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,或热源的地方。 3、远离家禽、食品、饲料、种子和粮食,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。 4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食具、种子等混合贮存运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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